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13]32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3-4-23
实施时间: 2013-4-23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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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的有关规定,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所”)应当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开展网上报备。为进一步明确业务报备工作的有关要求,保证业务报备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券所应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www.acc.gov.cn)进行业务报备。
  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信息应由各证券所总所统一填报,报备工作应于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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