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价服[2013]8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4-7
实施时间: 2013-4-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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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建设厅,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和专业服务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根据省监察厅《关于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协商沟通情况的通报》,现就降低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服务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服〔2012〕309号)规定的标准平均降低20%,降低后的民用建筑降低后的收费标准如后,上下浮动幅度仍为20%不变。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含廉租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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