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人社发[2013]28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4-20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6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我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调整的人员范围和调整时间
  我省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退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