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保险销售、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厅发[2013]30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4-16
实施时间: 2013-4-16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
  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第2号)、《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保险销售、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征订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