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人社发[2013]6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2-25
实施时间: 2013-2-25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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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部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规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保证鉴定质量,经研究,决定 2013年继续开展部分职业(工种)全省统一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鉴定职业(工种)
  秘书、公关员、营销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公共营养师、客户服务管理师、汽车修理工、车工、机修钳工、焊工、维修电工、中式烹调师、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驾驶员、锅炉操作工、服装制作工、餐厅服务员、模具设计师(注塑类)、劳动关系协调员、广告设计师、企业文化师、职业指导师(统考等级及时间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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