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契税征管职能划转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4-18
实施时间: 2013-5-1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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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有力贯彻上级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契税征管工作效率,切实为纳税人提供便利服务,自2013年5月1日起,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契税征管职能划转至各区地方税务局,划转后各区契税申报、征收、减免等业务统一由土地、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具体契税业务办理场所地址、业务咨询电话见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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