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人社局函[2013]25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4-9
实施时间: 2013-4-9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60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进行调整规范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144号),现将调整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通知如下:
  一、删除丁咯地尔相关目录内全部剂型,对重组人促红素名称进行调整
  二、医保目录凡例第(八)条第15项第一段改为:中成药部分第433号的“银杏叶口服制剂”包括:银杏酮酯颗粒(片、胶囊、滴丸)、银杏叶丸(颗粒、胶囊、片、滴丸、口服液)、银杏叶提取物片(滴剂)......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