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西安市城镇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市政发[2002]28号
发文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1-8
实施时间: 2002-1-8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9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西安市劳动局《关于西安市城镇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经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西安市城镇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西安市劳动局二○○二年一月八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陕西省城镇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保证不降低企业职工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的医疗消费水平,现就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提出如下意见:
  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