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厅关于二〇一三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人社发[2013]18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3-20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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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等文件规定精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和按照国发〔1978〕104号、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的退职生活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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