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鲁农经管字[2013]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2-22
实施时间: 2013-2-2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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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纪委、农业局(农委)、财政局: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现就全省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手段先进的农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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