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从事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资质进行调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3-7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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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沈阳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的管理,同时保障会计人员切身利益,全面提高服务管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对我市目前从事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组织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资质进行调查和整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或拟从事此项业务的机构,凡组织会计从业资格培训的,从2013年1月1日起,由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实行统一管理,并进行调查清理。
  二、申请组织会计从业资格的培训,应当向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从事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审批备案表》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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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从事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审批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