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城市供水成本定期监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函[2013]38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4-17
实施时间: 2013-4-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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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2号令)和《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粤价[2007]66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全省建制镇以上城市供水企业成本进行定期监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审范围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建制镇城市供水企业的供水成本。
  二、监审内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全省城市供水企业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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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