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及本市有关安排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13]2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4-15
实施时间: 2013-4-15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99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加快我国高级会计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财政部定于2014年9月举办企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财会[2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本市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的培训对象选拔条件、程序等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对象选拔、考核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1)申报对象正式申报时间为2......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