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人社发[2013]18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4-12
实施时间: 2013-4-12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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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3]9号)精神,提高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现就做好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时间和标准
  从2013年1月起,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央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达到每人每月75元。
  二、资金来源
  自治区统一提高的月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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