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会协[2013]24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3-4-16
实施时间: 2013-4-16
失效时间: 2024-1-7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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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深入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积极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加强人才建设,建立行业人才引进、培养的激励机制,经研究,我会制订了《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
  附件: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4月16日
  附件: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全省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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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才培养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晋会协[2024]2号
发文部门: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24-3-25
实施时间:20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