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京发改[2013]29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2-18
实施时间: 2013-2-18
失效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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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提请核定北京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卫财字[2012]84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现将你局所属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等函复如下: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编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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