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社[2013]1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时间: 2013-1-16
实施时间: 2013-1-1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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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现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考核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2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每年10月底前,盟市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以下简称三部门)联合上报《XX盟市关于申请20XX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包括文字和附表两部分内容。
  文字部分主要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疗制度建设情况、参保(合)情况、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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