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2-27
实施时间: 2013-4-1
失效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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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予以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和监督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责,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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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第15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12-29
实施时间: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