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财会[2013]215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3-29
实施时间: 2013-3-29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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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我市将开展高级会计师资格(副高)评审材料审核工作,现将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高级会计师(副高)评审材料申报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受理时间
  2013年3月20日—2013年4月30日。
  二、受理单位及地点
  长春市财政局会计处(前进大街2688号 长春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A座215房间)。
  三、填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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