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复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采[2013]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3-22
实施时间: 2013-3-22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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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加强对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管理,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鲁财采〔2010〕25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复验的通知》(鲁财采〔2013〕8号)要求,近日将对专家资格进行复验。青岛市财政局负责本辖区内专家资格的初审工作,山东省财政厅负责汇总各市上报的专家复验材料,审核确定后对专家进行续聘,并颁发新的《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为做好专家复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验范围
  2011年4月取得《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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