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养发[2013]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1-9
实施时间: 2013-1-9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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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研究,本市自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2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1.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2.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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