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未安置就业上山下乡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人社[2013]58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3-15
实施时间: 2013-3-15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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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妥善解决我市未享受安置就业政策上山下乡人员生活困难问题,经研究将该类人员纳入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的范围
  原我市城镇户籍,由我市统一组织上山下乡且未享受安置就业政策,未享受任何基本养老待遇(不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人员。
  二、缴费及待遇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从未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一次性缴交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900元,缴费比例为20%,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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