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上报广东省第一、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补充材料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经信创新函[2013]103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4-7
实施时间: 2013-4-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82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委),财政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省属企业集团(或主管部门),中央驻粤单位:
  2011年、2012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省财政厅根据《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11]315号),组织下达了广东省第一批、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下称“项目计划”)。现组织开展项目计划补充贷款贴息核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材料内容
  (一)第二批项目计划补充贴息项目。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粤经信创新函〔2013〕1034号附件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