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2012年第四季度全省价格监测质量考核通报
发文文号: 黑价监[2013]12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10
实施时间: 2013-1-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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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省垦区物价局:
  第四季度,全省各级价格监测机构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积极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报送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及分析预测报告,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质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考核总体情况
  (一)监测数据上报情况总体良好
  全国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方面:牡丹江、大庆、佳木斯市价格监测数据上报及时,上报率100%,牡丹江数据上报质量较高。
  全国粮食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方面:在17个监测报告单位中,省垦区、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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