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社厅函[2013]121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2-26
实施时间: 2013-2-26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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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计工作水平,及时掌握我省新农合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省医改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新农合统计工作是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工作,事关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对医疗保障工作全面发展的准确判断、科学决策和工作安排。各级人社部门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意识,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统计报表如实反映本地区新农合的基本情况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
  二、努力提高报表数据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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