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13]4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3-27
实施时间: 2013-3-2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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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进一步加强和优化管理,促进我市对外贸易的健康快速发展,市局制定了《青岛市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分类管理是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加强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局2013年重点工作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成立由分管局领导参加的评定小组,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学习、宣传、摸底、评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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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分类管理评定表.pdf    
办理出口退(免)税涉税事项授权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