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福发[2013]1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3-28
实施时间: 2013-4-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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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保障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80元。
  调整后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866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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