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工商办[2013]13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1-8
实施时间: 2013-1-8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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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工商局、省工商局直属分局: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已由国家工商总局转发施行,结合实际,省工商局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学习领会《通知》出台的重大意义。各地工商机关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减轻企业负担是促进经济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务必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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