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农发[2013]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3-25
实施时间: 2013-3-25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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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
  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批准,省委省政府决定2011-2020年我省继续征收防洪保安资金。为做好全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负责防洪保安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要进一步认识征收防洪保安资金支持水利建设的重要意义,把防洪保安资金征收作为财政支农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落实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实行专账核算。
  二、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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