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投[2013]2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3-3-11
实施时间: 2013-4-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5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政厅和住房城乡建设厅对2010年出台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