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会协[2013]4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3-3-28
实施时间: 2013-3-28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9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管理办法》(京会协[2011]20号)的规定,北京注协2011年度选聘的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已全部到期。为满足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需要,现重新选拔执业质量检查人员。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推荐业务精湛、职业道德优良的注册会计师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管理办法.doc    
2.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