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确定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地区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厅发[2013]20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3-3-9
实施时间: 2013-3-9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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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98号,以下简称《试点意见》),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根据地方工作基础及自愿原则,经研究,确定吉林、福建、河南、广东、贵州、新疆6个省(区)的17个市(州)作为我部第一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地区(具体名单及内容见附件),现就试点地区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试点地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的重要意义,列入本地区重要议事日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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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部第一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地区及内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