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物业服务机构代收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3-4
实施时间: 2013-3-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241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房管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其他管理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促进现代物业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