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发改收费[2013]46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4
实施时间: 2013-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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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人社局,各区(市)县发改局(经发局、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1499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继续执行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我市流动人员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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