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粤财综[2010]9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6-18
实施时间: 2010-6-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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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根据《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
  第三条 价格调节基金收入全额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条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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