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闽政[2013]1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3-1
实施时间: 2013-1-1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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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经研究,决定将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保”)制度。现就我省实施城乡居民保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城乡居民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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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闽政[2014]49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4-9-4
实施时间: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