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教育局关于统一全市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教[2013]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1-11
实施时间: 2013-1-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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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加强城乡教育统筹,促进岛内外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幼儿园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全市公办幼儿园实行统一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
  统一全市公办幼儿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为500元/年.生:集美区继续保持500元/年.生,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分别从450元/年.生提高到500元/年.生,同安区从430元/年.生提高到500元/年.生,翔安区从300元/年.生提高到50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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