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3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商资发[2013]82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3-3-14
实施时间: 2013-3-14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7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2年,全国商务系统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克服国际金融危机所造成的影响和困难,取得了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的良好成绩。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2013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面临的形势
  从国际形势看,全球经济复苏进程缓慢,导致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全球经济仍将持续低迷。发达国家纷纷采取大规模强有力的经济刺激措施,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抢占未来世界经济发展制高点;新兴经济体正在成为跨国公司战略布局新热点;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2012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情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