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通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网上申报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3-6
实施时间: 2013-3-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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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税部门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网上申报模块已经开发完成,我们已于2013年3月1日正式发布启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0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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