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问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人社办[2013]3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3-5
实施时间: 2013-3-5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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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确保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的贯彻实施,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问题专项调研的通知要求,请你们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有关企业调查了解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研究提出确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基本原则、考虑因素、核定范围、测算标准、过渡措施、操作流程等方面具有操作性的具体建议。请于3月18日前将书面材料报省厅劳动关系处,并发送电子邮件。
  联 系 人:何政华
  联系电话:0591-8766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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