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增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促进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财会字〔2007〕39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