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认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采监[2013]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31
实施时间: 2013-1-3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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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61号令)规定,经审核,现认定杭州慎和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详见附件)具有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可代理单项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被授予资格的单位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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