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采监[2013]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2-28
实施时间: 2013-2-28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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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28号)精神,我们对“浙江省公务用车控购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全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相关数据信息进行了梳理,并统一将相关信息导入了财政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报表系统”(以下简称“报表系统”)。为保证上报数据的真实、准确,现就做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2012年8月31日之前(含31日)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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