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物价局关于管输天然气暂定销售价格转为正式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价商价字[2013]4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2-22
实施时间: 2013-2-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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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将天然气暂定价格转为正式价格并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请示》收悉。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天然气价格政策规定,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你公司管输天然气暂定销售价格转为正式价格,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我市管输天然气暂定销售价格转为正式销售价格。居民类用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2元;非居民用气基准价格为每立方米3.2元,允许上浮15%以内,具体价格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对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人员、特困职工等社会困难群体给予优惠,即家庭用气量每户每月15立方米以内按每立方米3.00元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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