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上报201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等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道救办[2013]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5
实施时间: 2013-1-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0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赣财法[2010]31号)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救助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在2013年2月1日前向省级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以下材料:
  1、2012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力求简明扼要,包括救助基金来源构成、交强险罚没收入缴入各地救助基金专户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及好的经验做法,垫付和追偿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各部门衔接,追偿和诉讼)和需要改进的建议等方面。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