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发改收费字[2013]5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8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3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