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房产交易过程中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赣发改价调函[2013]4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2-4
实施时间: 2013-2-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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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饶市物价局:
  你局转报婺源县物价局《关于房产交易过程中有关收费问题的请示》(饶价费字〔2013〕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单位和个人需要房产档案部门提供出具房产、地产档案证明的,房地产档案部门可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正式核定档案利用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2010〕2501号)和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房产、地产档案证明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11〕291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房产、地产档案证明费。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房屋交易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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