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两个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预[2013]1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3-2
实施时间: 2013-3-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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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预算主管部门、各预算单位,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
  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10]113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11]52号)等两个规范性文件,经评估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分别延长至2014年11月15日和201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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