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府[2012]14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12-24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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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4日
  附件: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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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