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职业技能鉴定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职鉴[2013]2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3-4
实施时间: 2013-3-4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260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鉴定中心、相关职业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及有关单位: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2013年全市继续坚持质量第一的总体要求,以高技能鉴定为重点,以企业职工鉴定为主体,以能力建设为基础,调结构,抓质量,树权威,努力为全市“三争一创”储备更多的高技能人才。现将全年的统一鉴定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鉴定申报
  (一)社会统考申报。全市统一鉴定报名点设在相关工种的鉴定所,各报名点负责接受考生报名和考生资格初审。各报名点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